徵才機關 | 交通部鐵道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聘用七等(328薪點,月薪42,541元) |
職稱 | 聘用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2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7-01~2023-07-14 |
資格條件 | 一、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土木工程、營建工程或建築工程類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且具備土建、工程管理等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鐵道工程計畫管理等相關事宜。 二、辦理(1)花東雙軌計畫、臺鐵車站美學計畫、嘉義計畫等管考業務及承辦計畫督導會議、(2)各計畫執行月報審閱、(3)東工處及中工處轄區新興計畫審查等相關事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220231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10樓 |
聯絡E-Mail | cyeh@r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為留職停薪人員職務代理,聘用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預計至113年3月1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則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行政救濟。 二、採線上應徵方式,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學經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與出入境紀錄等證明文件,且學歷部分應符合教育部訂定之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之規定)、工作證明文件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等資料,依序排列掃瞄為單一PDF檔案,於112年7月14日前上傳。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倘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甄選後未錄取者,亦不另函通知。 五、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