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3-06-30~2023-07-04 |
資格條件 | 一、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二、條件: (一)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二)年齡:18歲以上。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事之一。 (四)品性端正,無不良記錄,足以勝任指派之工作。 (五)熟嫻電腦文書作業。 (六)有公部門實務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本所112年各項業務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口湖鄉公所(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應繳文件:填交表件請依下列順序置放,並自備繳交文件之影本。(除正本外繳交後不退還) (一)履歷表(請自行黏貼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相片),另身分證正本驗畢後歸還。 (二)役畢或免服兵役證明影本(女性免附)。 (三)上述各影本請填註「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二、應繳表件不齊全者,不受理報名。 參加甄試者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於錄取後發現有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合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並應負行政、民事或刑事等相關責任暨放棄先訴抗辯權。 三、報名日期:112年06月30日起至112年07月04日止(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 報名方式:請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或現場遞送應徵文件至雲林縣口湖鄉公所收發(雲林縣口湖鄉中正路一段118號),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報名地點:雲林縣口湖鄉湖東村中正路一段118號。 四、書面審查後另行通知面試時間,檢附資料不齊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亦不再退回。如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5-7892001總務課姜先生。 五、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所所需,本所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六、僱用期間及待遇: (一)僱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錄取人員辦理到職手續後,應先予試用三個月,期滿成績合格者,予以正式進用,其試用期間經評定不能勝任、不適任或品性不端者,本所得隨時予以註銷錄取資格,不得異議) (二)薪資待遇:月薪2萬6,4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