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約用人員至約用人員 |
職稱 | 約用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10-09~2025-10-15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研究所碩士以上。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辧理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跨部會溝通協調工作。 二、輿情蒐集、彙整。 三、會議出席溝通及記錄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花蓮縣光復鄉中正路一段132號(屆時視實際情況調整)。 |
聯絡E-Mail | dragon@mail.pc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意者請上本會網站(網址:https://www.pcc.gov.tw/公告事項下點選「應徵者履歷表單」),下載應徵者履歷表單後依格式填寫(含照片)、最高學歷證明書及工作經歷證明(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影本,以郵寄或送達本會秘書處張小姐收(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請註明「應徵秘書處約用人員職務」,逾期或未註明者不予受理。 (二) 薪資:每月新臺幣76,000元整(含自付勞健保部分)。 (三) 請於114年10月15日下午5點前寄至或送達本會,信封上註明應徵職缺與白天聯絡電話,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 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得由備取人員遞補。連絡電話:8789-7761 張小姐。 (五) 本職缺錄取後,簽訂定期勞動契約,契約終止日為116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