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徵求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2025-04-07

徵才機關 臺北市萬華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7,800元)
職稱 約僱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6~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畢業。
二、具有行政機關工作經驗並有證明文件為佳。
工作項目 一、行政中心環境清潔管理維護(含核銷及人員管理)。
二、行政中心保全、機電、消防委外業務經費核銷。
三、水節能填報及水費核銷等業務、屋頂田園城市業務。
四、行政中心管委會會議相關事宜。
五、節約能源推動、電節能填報及電費核銷等業務。
六、協助區災害應變中心總務組業務。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 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
工作地址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和平西路3段120號10~13樓
聯絡E-Mail w13555@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1.最高學歷證件、2.身分證正反面、3.男性請附退伍令或免役證明、4.曾任職政府機關者請附證明文件,上述資料請掃描彙整為同一檔案後再上傳系統。
二、本職缺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列正取1名,並得視需要增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依序遞補本職缺,或本所其他等別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甄選結果將公布於本所網站開放資訊專區周知。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來電,聯絡人及聯絡電話:李小姐(02)23064468分機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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