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徵求 科員~2025-04-07

徵才機關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會計審計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27~2025-04-07
資格條件 一、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二、熟諳主計法規與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規定,並具備預決算編製、內部審核經驗尤佳。
三、具電腦操作且富溝通協調等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預決算、內部審核及主計相關業務暨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二段7號17樓。
聯絡E-Mail tinyu@i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無須郵寄紙本資料。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核對個人資料及登打簡要自述,依「現職公務人員應徵作業說明」及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
二、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eBAS首頁點選「外補職缺公告」,連結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並上傳下列資料(所附資料不齊者恕不計分):
(一)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二) 經主計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時數將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人事應用系統/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下載現職及同序列職務期間之訓練資料,於報名時上傳PDF檔,其他無關專業訓練認證部分的資料,請勿檢送,以避免造成計算困擾。
(三) 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三、本次甄選經初審合格者,依共同選項及個別選項「職務歷練」、「訓練及進修」與「語言能力」項目之分數,配合逐級陞遷之優先順序擇優遴選參加應試序列,視需要逐級擇取積分較高者進行面試。
四、本次甄審除正取1名外,另視成績得酌增備取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2-8968-0253 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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