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嘉義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0-嘉義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22~2025-07-25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具有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7條及第28條之各款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災害防救業務。 二、市容查通報業務。 三、滅火器增設、性能檢查等業務。 四、防火宣導。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嘉義市東區吳鳳北路一八四號四樓 |
聯絡E-Mail | cygsa603@ems.chiayi.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採線上應徵,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授權本機關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畢業證書及英檢及格證明(無者免附)等合併成1個PDF檔】完整上傳。未於報名期限內授權開放調閱完整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本案缺額1名,將擇優正取1名,如無適合者亦得從缺,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聯絡電話:(05)2294081洽人事室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