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觀光署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5-08-01~2025-08-14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公私立大專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經建行政職系或得互相調任之同職組各職系或得單向調任職系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
工作項目 | (一)轄管據點之經營與管理及對外交通之協調聯繫,觀光資源與特定生態、地質、景觀、水域資源、旅遊秩序、環境清潔、旅遊安全之維護及有關管理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花蓮縣瑞穗鄉鶴岡村17鄰興鶴路2段168號。 |
聯絡E-Mail | elv1702-elv@ta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於114年8月14日下班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線上應徵,請務必確認完整履歷資料正確性(需填寫簡要自述),另請將下列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PDF檔),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本處調閱。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證件。 3.最近一次職務派令與銓敘部審定函。 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未達3年者檢附歷年考績通知書)。 5.相關專業證照或語言能力證明。 (二)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甄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如均無適任者本處得予以從缺,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本次視甄試成績得列備取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三)聯絡人:管理科韓科長(電話:03-8875306分機6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