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徵求 約僱辦事員~2025-03-23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辦事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3-14~2025-03-23
資格條件 (一)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之經驗者尤佳。
(二) 具備能力:WORD、EXCEL、具備網際網路應用等文書處理能力。
(三)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 採購稽核小組幕僚業務並擔任稽查人員
(二) 本府採購稽核業務宣導研習會事宜
(三) 每月稽核案件抽選、稽核委員遴派、稽核委員異動及管理等業務
(四) 稽核委員年度紀念品採購業務
(五) 稽核股通案性業務(如議會索取資料及處理檢舉、異議、陳情等案件 )
(六)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採購管理科(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3樓南區)
聯絡E-Mail pj068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需檢附相關證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內學歷請檢附中文畢業證書;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並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大陸學歷須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教育部採認]。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並須載有能證明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國內工作經驗請檢附中文證明,如僅有外文證明者請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外國工作經驗須加附經翻譯之中文譯本)
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語文檢定或專業證照)。
(二)報名日期及方式:
1、報名方式:線上報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2、面試:就參加甄選人員相關書面資料審查,擇優面試(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或於通知日起3日內未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另行通知),如初審合格,將以電話通知面試,故請留下可聯絡到本人之電話,如電話無法聯絡到,視同棄權。
3、放榜:面試結果,擇優錄取,不符用人需求者得予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站。
(三)意者請於114年3月23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相關資料填寫 (含簡要自述)進行本職缺應徵,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請將最高學歷畢業證書(持國外學歷者,需檢附「駐外單位驗證後之學歷證件」及「經過公證之學歷中譯本」)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等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通知,經本局通知而無法親自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徵。本職缺得視業務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 2 名,並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取名單公告於本局官網。
備註:
(一) 代理期間:本職缺係職務代理人,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留職停薪復職前1日止。惟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 聯絡人及電話:人事室林小姐02-27208889轉6803
(三) 月支薪資報酬: 280 薪點(折合新臺幣金額 37800 元)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