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4-25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4-25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畢業,具社會工作相關學歷或工作經歷或領有社會工作師證照者優先考量。
2.熟稔office文書處理、網路操作與運用,並能主動積極學習。
3.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等規定不得僱用之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個案服務計畫與評值及管理情形綜辦。
2.服務對象個案資料管理、統計分析與應用及保密情形。
3.社服工作及個案檢討會綜辦。
4.跨專業整合照顧執行情形彙整。
5.安養養護管理資訊系統社工照顧子系統。
6.服務對象適應輔導或支持措施。
7.社會工作業務綜辦。
8.其他交辦工作事項(本家得視業務需要,保留職務調整權利)。
工作地址 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
聯絡E-Mail vhtpe1174@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於114年4月25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其他專業證照或經歷證明等文件影本,掛號郵寄新北市三峽區白雞路127號人事室黃小姐收【聯絡電話: (02) 02-26731201分機902】。信封請註明「應徵輔導組社會工作師職務代理人」職缺及聯絡電話。
2.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錄用與否均恕不退件。
3.代理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高考3級公職社會工作師錄取人員報到之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約僱人員應無條件接受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4.月支報酬:依「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280薪點,約新台幣37,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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