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文化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4-11~2025-04-21 |
資格條件 | 一、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院校畢業,具有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或委任公務人員晉升薦任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現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具流行音樂產業、文化交流、文化創意或新興科技、法律、政府採購等相關專業知能或實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流行音樂產業政策規劃與推動。 二、推動臺灣流行音樂經典金曲風華再現計畫。 三、流行音樂產業活動專案補助。 四、藝文表演票券相關事項。 五、其他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4樓) |
聯絡E-Mail | jhlin@mo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截止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並將相關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含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報名逾期或應檢附之資料不齊者均視同資格不符。 二、甄選方式:合者擇優通知面試(含筆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2名,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絡:(02)8512-6273 林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