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徵求 約用人員~2023-07-12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280薪點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4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7-05~2023-07-12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須具1年以上動物保護防疫相關工作服務經驗」。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者。
工作項目 協助辦理本市寵物管理及動物保護、收容、稽查等相關業務。
工作地址 本處(臺中市南屯區408萬和路1段28之18號)及所屬單位。
聯絡E-Mail dalig024@taichun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檢具資料:
(一)最高學歷證書影本、相關服務證明影本。
(二)具工作熱忱、敬業態度及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三)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animal.taichung.gov.tw/ 本項徵才公告頁面下載,【請務必以本處履歷表格式填寫】)。
(四)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報名文件影本以A4格式依序裝訂,並於信封面上註明應徵「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號碼,於112年7月12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將有關資料郵寄至本處人事管理員辦理報名。
其他:
(一) 薪資標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29.7*280=36,316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
(二) 本職務僱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僱用至112年12月31日。
(三) 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談,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四) 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 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五) 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4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六)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人事管理員謝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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