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280薪點) |
職稱 | 約僱統計調查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3-05-23~2023-05-31 |
資格條件 | 1.在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主修或輔修科系所屬商業及管理學門、數學及統計學門、電算機學門、經濟學類者。或高中(職)學校以上畢業,並曾任兼任統計調查員、按件計酬統計調查員或辦理政府部門統計調查業務,工作經驗達2年以上者。 2.本工作屬外勤(實地訪問調查工作)性質,須持有駕照且自備機車(或汽車)。 3.口試日期請參閱遴選簡章,遴選簡章請至本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
工作項目 | 1.統計調查之實地訪查、催詢、收表及管理事項。 2.統計調查表之審核與複查事項。 3.統計調查行政與事務工作之協辦事項。 4.統計調查分配工作之協調與聯繫事項。 5.其他上級交辦有關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報名日期及方式:於112年5月31前,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7樓(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經濟統計科陳小姐收),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約僱統計調查員」及白天可聯絡電話。 2.檢附證件: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最近3個月2吋照片、足以證明應徵條件之科系文件影本及機車(或汽車)駕照影本等。(簡式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之「業務資訊/人事/職缺通報/約僱統計調查員」下載) 3.口試應考人姓氏、身分證號後5碼及應試編號於112年6月6日上午10時上載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網站(https://dbas.tycg.gov.tw)最新消息項下,若有疑義,請於112年6月6日下午2時前主動來電確認,並檢具掛號郵寄證明,俾據以審核,逾時恕不受理;又資格不符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4.因檢證不齊且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5.本案聯絡電話03-3322101轉5567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