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簡任第10職等至簡任第11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9-07~2025-09-10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銓敘審定簡任第10職等以上,且具備調任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3.具備領導與團隊合作能力。 4.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5.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襄助本會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預算編列、發放作業政策與法令之規劃及研擬。 2.所屬服務機構辦理退除給付發放及相關作業之訓練、督考。 3.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五段222號 |
聯絡E-Mail | vac106457@mail.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簡要自述不得空白。 2.請上傳「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現職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請合併為1個PDF檔上傳),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3.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4.資料說明: (1)「外補甄選報名表」【表格請至本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vac.gov.tw/)→訊息公告→就業資訊→下載】,務請親自簽章並確實填寫。 (2)請先行將「外補甄選報名表」(以word或odt檔案格式),於報名截止日前,以電子信件郵寄至vac106457@mail.vac.gov.tw(聯絡電話:02-27570535;聯絡人:林專員),以利彙整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