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312薪點(每月約43,399元) |
| 職稱 | 網站服務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3-11~2026-03-18 |
| 資格條件 | (一) 國內外大學畢業,須具下列資格之一者: 1.有大眾新聞傳播、廣告行銷等相關學士學位。 2.具有媒體公關、行銷企劃、網站前後端企劃、網路行銷專案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 (二) 需熟諳電腦文書操作(含excel、word及power point等)。具公文撰寫能力者尤佳。 (三) 未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之情事者。 (四) 具中華民國國籍。 |
| 工作項目 | (一) 就業徵才活動行銷宣傳專案執行。 (二) 台北人力銀行媒體公關相關工作。 (三) 平面廣告及戶外媒體廣告專案執行。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就業服務處 (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 |
| 聯絡E-Mail |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甄選報名表、個人簡歷自傳(請至本處首頁https://eso.gov.taipei/最新消息下載) 、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工作證明或專長證明書影本各1份。 (二)前項報名表(請務必使用本處提供格式,未使用者初審不合格)及相關證件請於115年3月18日前逕寄「108220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8樓人事室」收(請註記應徵網站服務員),以郵戳為憑,表件不齊不予採計,逾期恕不受理。本案聯絡查詢電話:02-23085230分機813。 (三)合格者擇優擇期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通知面試及退件。 (四)依面試結果決定錄取人員,並得擇優備取1-2人,錄取人員以電話通知,不另行公告。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放棄時,依序遞補,遞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算6個月。 (五)本案聘僱期間自錄取後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度依聘僱計畫及成績考核一年一聘。 附則: (一)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應由應試者負責。 (二)聘用期限結束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