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北市士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僱助理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89-金門縣 |
| 有效期間 | 2026-01-16~2026-01-29 |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備基本行政及一般電腦文書處理操作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 工作項目 | 一、考試分發、任免遷調及銓審請任相關業務。 二、待遇福利、保險、退休撫卹及活動相關業務。 三、資料報送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8樓 |
| 聯絡E-Mail | bn_542@gov.taipei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15年1月29日(星期四)前以郵寄(以郵戳為憑)寄達本所(臺北市士林中正路 439號8樓人事室)或電子郵件傳送至(bn_542@gov.taipei)或逕自於上班時間內(8時30分至17時30分)送達本所人事室均可,逾期恕不受理。 二、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人事室約僱助理員職缺」,報名資料恕不退還。如需寄還,請附貼足郵資之回郵信封。 三、書面資料審查合格人員,將擇優以電話通知參加甄選面試。 四、如於人事行政總處線上應徵者,仍請將本所報名表及切結書以電子郵件傳送至(bn_542@gov.taipei)。 *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檢具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退伍令影本(無者免附)等相關證明文件,填寫報名表及切結書(依本所格式填註),個人如有特殊證照或經歷文件並請酌檢。未檢附學歷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格不符。 *人事室電話:02-28826200分機8404郭小姐 *甄選事項如有修正異動,將隨時公告於本所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請自行掌握最新甄選訊息。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5年10月底)。惟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工作考評不佳,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本所因業務需要得隨時提前終止僱用契約。 *僱用薪點:280薪點(38,948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