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職務代理人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02~2026-01-13 |
| 資格條件 | *職稱為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 一、 中華民國國民,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 二、 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或學院以上文化資產、建築、設計、博物館、文史、藝術或傳播等相關系所學士、碩士畢業取得證書者。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第21條所定情事,以及符合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規範之未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 五、 聘僱期間預計115年4月19日起至116年2月19日止(本案為專案助理之職務代理人,如留職停薪人員提前回職復薪,須無條件離職。) |
| 工作項目 | 一、 再造歷史現場2.0計畫相關業務。 二、 產業文化性資產推動計畫相關業務。 三、 綜合行政工作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
| 工作地址 | 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 |
| 聯絡E-Mail | ch0172@boch.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採通訊報名方式,地址:402227臺中市南區復興路3段362號,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呂小姐收,電話:04-22177591。 二、 報名手續: (一)報名文件:請檢具履歷表(含自傳、簽章)、最高學歷證件及其他相關證件影本,資料不齊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期限:民國115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文化部綜合規劃組專案助理(職務代理人)」,並註明聯絡電話、EMAIL),逾期不予受理。 三、 本次公開甄選除正取1名外,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名,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經書面資格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面試(電話通知),不合格者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 錄取公告:於本局網站公告,錄取人員另由本局書面通知,並限期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同棄權,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 *依文化部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計算(含自提勞健保費用部分),學士以每月265薪點,碩士以每月289薪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