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徵求 醫師兼科主任~2021-07-14

徵才機關 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二)級
職稱 醫師兼科主任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候補1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0-屏東縣
有效期間 2021-03-15~2021-07-14
資格條件 需具備下列各項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醫學院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畢業。
二、專業證照:具中華民國醫師證書及心身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
三、其他資格:具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本職位之任用資格者。
四、經歷:具專科醫學會專科醫師資格或牙醫師證書、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訂醫師(二)級以上,或曾經銓敘審定師(二)級以上任用資格,並應具現任或曾任榮民總醫院分院師(三)級醫師或同級醫院科主任一年以上。
五、人格特質:樂觀進取、認真負責、言行端正,具高度工作熱忱。
六、消極條件: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定不得任用及陞遷情事。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六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本院心身醫學科科醫療作業、醫療教學暨研究。
2、配合執行衛生福利部相關政策。
3、其他臨時交辦事宜及文書作業處理。
工作地址 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1巷1號
聯絡E-Mail P123@mail.vhl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或紙本方式辦理。線上報名請應徵者於本公告頁面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請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考試及格證書、醫師證書、專科醫師證書、榮民證或權益卡(無則免附)等相關文件檔案資料,並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三、甄選程序:符合前開資格條件,且經審查合於業務需要者,另行通知面試。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或經審查不合業務需要者,恕不通知。
四、報名人員請至本院網站(http://www.vhlc.gov.tw/)「就業資訊」專區下載「外補甄選報名表、品德查核同意書、公務人員具結書」,填妥後併同下列應檢附資料,於110年03月15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掛號郵寄高雄榮民總醫院屏東分院憑辦。(信封外請註明「報名心身醫學科醫師兼科主任甄試」)。
五、應檢附資料:
(一)畢業證書影本。
(二)經公務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或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三)醫師證書正、反影本。
(四)心身醫學科專科醫師證書影本。
(五)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六)現任或曾任師(二)級以上科主任派令影本。
(七)現任或曾任師(二)級以上科主任銓審函影本。
(八)榮民(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六、通訊報名地址:屏東縣內埔鄉龍潭村昭勝路安平1巷1號。聯絡電話:08-7704115轉535 聯絡人:簡專員
七、備註: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或具外國國籍。
(二)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並請逕自本院網站/徵人啟事(http://www.vhlc.gov.tw/)下載品德查詢同意書,填寫後併同報名資料繳交招考單位。
(三)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則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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