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徵求 書記職務代理人~2021-03-17

徵才機關 國立北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書記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1-03-10~2021-03-17
資格條件 專科以上畢業,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足以勝任者。
工作項目 1.小額採購。2.事務管理。3.共同供應契約。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北港鎮成功路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影本,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職務(書記職務代理人),並於110年3月17日下午5時前將應徵資料親自或掛號郵寄送達本校人事室。
2.符合資格條件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甄選,資格不符、不全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退還報名文件,請敘明並附信封及貼足郵票。
3.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該書記復職前一日止(預計110年4月12日~111年6月,本職缺係代理本校書記差假及留職停薪期間職務,期間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任;又如該書記因故延長留職停薪且職務代理人員代理期間服務成績優良者得予續聘)。
4.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期滿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錄取資格。應試人員成績未達本校錄取標準,得予從缺。
5.待遇以約僱2等190薪點支薪(約新台幣24,000元)。
6.聯絡電話:05-7821411轉702林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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