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徵求 戶籍員~2021-06-08

徵才機關 臺北市大同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戶籍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5-26~2021-06-08
資格條件 一、公私立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現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三、需熟悉電腦視窗作業系統(WORD、EXCEL等)。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者、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戶籍數位系統管理及除戶資料浮籤記事維護事項。
二、製發國民身分證及受理掛失/撤銷掛失國民身分證。
三、學齡兒童入學造冊暨戶籍資料名冊製作事項。
四、會辦各項收費案件差異分析。
五、免謄本便利包業務。
六、「跨機關通報服務」公文處理事項。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大同區昌吉街57號3樓之1
聯絡E-Mail ck-hialicecafe@mail.taipei.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請於公告截止日(110年6月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需填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及完成同意授權開放履歷調閱,並點選【我的應徵】上傳下列證明文件電子檔(請依序排列合併成1份PDF檔):1.現職派令。2.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3.最高學歷證書。4.考試及格證書。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語言能力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逾期或上傳資料不齊者,恕不受理;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擇期通知甄試,資格不符合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二、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甄選結果,將公告於本所網站(https://dthr.gov.taipei/)最新消息區,請自行上網查詢。
三、聯絡人:賴小姐,電話:02-25942569轉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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