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市消防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資訊處理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0-新竹市 |
有效期間 | 2020-03-09~2020-03-25 |
資格條件 | 1、 具資訊處理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四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ㄧ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3、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4、具「資通安全專業證照」及「資通安全職能評量證書」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派遣系統相關軟硬體之管理維護。 2、各項資訊及通訊工作推展(含資訊及通訊安全管理、機器設備維修、網路、系統管理維護及規劃等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
聯絡E-Mail | 49463@ems.hc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9年3月25日前以線上應徵方式報名,並傳送下列表件: 1、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人事服務網ecpa之「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校對網站」下載(需有總處LOGO),並請核校內容後上傳至該系統。 2、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考試及格證書。 5、現職派令。 6、現職銓敘部審定函。 7、具文書資訊處理能力佐證證明資料(無則免附)。 (二) 應徵者請於報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照片及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相關證明文件以PDF檔上傳至該系統 (請務必校對人事資料再送出,以確保正確性)。 (三) 經書面資格審查擇優另行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退件亦不函復(本案蒐集之個人資料將依個資法處理)。 四、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2名,資格符合列候補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本局地址:新竹市西大路679號。 六、聯絡電話:03-5229508分機471 聯絡人:黃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