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業務助理(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0-11-24~2020-11-30 |
資格條件 | 1.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啫好,熟悉電腦處理等技能。 2.具有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3.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大專以上學校畢業,身體健康,無不良嗜好者,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公文收發登記業務及協助檔案清查等事宜。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平鎮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1).履歷表(附最近一年內相片及親自簽名)。(2).國民身分證、退伍令。(3).最高學歷證書。以上證件均請用A4紙張影印,除履歷表外,餘均為影本並加註與正本相符。聯絡方式:請於109年11月30日前(以送達本所為憑),逕寄32441桃園市平鎮區德育路242號人事收或逕送本所。信上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經本所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者恕不退件及函覆。僱用期限自109年12月23日起至110年6月22日止(此為本所同仁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代理人員於僱用原因消失或契約期滿即應辦理離職,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係依學歷分級:大專以上學歷起薪24,750元)。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電話:03-4580112分機305人事李小姐。電子信箱pjhr06@mail.tycg.gov.tw 附註: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1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遞補本職缺為限,惟若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