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徵求 組員~2022-01-14

徵才機關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組員
職系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72-臺南市
有效期間 2022-01-10~2022-01-14
資格條件 一、報名資格:
(一)具文教行政職系公務人員任用資格,且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無特考特用及其他規定限制調任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日前未在限制轉調期限者始受理報名)。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陞任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三)熟悉電腦文書操作(包括 word、excel、power point),具採購經驗或專案企劃經驗者尤佳。
二、檢具文件:
(一)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請於111年1月14日(星期五)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完整無誤後(自傳如為空白,請務必撰寫),點選「確定應徵」,同意授權本中心於甄選期間調閱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調閱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上開授權後,請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下列相關證明文件上傳【請整合成同一個 PDF檔】:
1.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機關派令。
4.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列印「我的履歷」自傳頁附上本人簽名
7.其他相關資料等影本(例如:採購專業人員訓練及格證書、其他專長證明)。
三、相關簡章詳見本中心網站(網址:https://web.tainan.gov.tw/family/News.aspx?n=29260&sms=17865)
工作項目 (一)辦理各項家庭教育推廣活動。
(二)執行國教署補助相關計畫。
(三)辦理採購、招標相關事宜。
(四)財產、物品管理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臺南市新營區秦漢街118號2樓
聯絡E-Mail per232@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連絡電話:(06)6595487 南新國中人事室 洪主任。
或(06)2210510分機18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許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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