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司法院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正取1名(預估缺,如屆時未出缺,則不錄取)、擇優備取至多2名,候補期間自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6~2021-04-22 |
資格條件 | (一)符合下列各項學經歷及考試資格之一者: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高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3.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現銓敘審定人事行政職系,並具人事行政工作經驗滿3年以上。 (二)諳人事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辦理人事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完整之任免、銓審、考績、獎懲紀錄)、考試及格證書、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及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相關文件影本;經銓敘部認定具人事行政職系職務專長者,除銓敘部書函影本外,請併檢附學分證明書及成績通知單影本;如為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本或相關證明文件。 (二)請於民國110年4月22日前(以郵戳為憑),臨櫃以掛號(或限時掛號)郵寄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院人事處第一科收。請留日間聯絡電話,並註明應徵「臺灣新北地方法院人事室科員」,初審合格者擇優約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名單於司法院網站公布(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三)聯絡電話:(02)2361-8577轉448林小姐。 傳真電話:(02)2361-8464 司法院網址:http://www.judicial.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