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5等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14~2021-05-21 |
資格條件 |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四)專業能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PowerPoint、Word、Excel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歡迎身心障礙朋友報名。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船舶檢丈業務統計及檔案管理。 (二)協助辦理船舶檢查申請業務。 (三)協助辦理船舶檢丈公文。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1號5樓(交通部航港局南航馬公航港科)。 |
聯絡E-Mail | scshen@motcmpb.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1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至110年高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4,916元。本職缺係有急迫用人需求,如經甄選通過者經通知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五)連絡電話:02-89782658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