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航港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1-05-21

徵才機關 交通部航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1-05-14~2021-05-21
資格條件 (一)國籍:具中華民國國籍,不得兼具外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
(二)年齡:不拘(惟約僱人員年滿65歲強制離職)。
(三)學經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四)專業能力:熟悉電腦各種操作(含PowerPoint、Word、Excel等)。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歡迎身心障礙朋友報名。
工作項目 (一)辦理船舶檢丈業務統計及檔案管理。
(二)協助辦理船舶檢查申請業務。
(三)協助辦理船舶檢丈公文。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馬公市臨海路36-1號5樓(交通部航港局南航馬公航港科)。
聯絡E-Mail scshen@motcm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0年5月21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採線上報名如下:
1.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填寫履歷及上傳最高學歷、相關工作證明或專業證照文件(男性併檢附兵役或免役相關證明文件),且自傳不得空白。履歷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者,恕不通知補件。
2.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三)甄選方式: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除正取1名外,並得依甄選結果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
(四)本職缺僱用期限至110年高考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1日止。以約僱5等進用,每月薪資為新臺幣34,916元。本職缺係有急迫用人需求,如經甄選通過者經通知需立即上班,無法配合者切勿報名。
(五)連絡電話:02-89782658人事室。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