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徵求 1179~2021-10-2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其他
職稱 1179
職系
名額 土木類1名,電機類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1-10-18~2021-10-26
資格條件 (一)土木工程類: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電機工程類: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相關科系畢業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有懲戒或行政處分。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無酗酒、煙毒、賭博之惡習或其他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之行為。
工作項目 (一)土木類:
1.土木、建築及景觀工程等工程技術服務履約業務。
2.土木、建築及景觀工程等工程履約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二)電機類:
1.協辦電力及消防、零星整修工程等工程技術服務案履約業務。
2.協辦電力及消防、零星整修工程等履約業務。
3.其他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期間:自110年10月18日起至110年10月26日止。

(二)僱用期間:預定僱用期間為實際僱用到職日(需自府函發文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本局未獲分配考試及格人員或考試及格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

(三)僱用報酬:三等220薪點(折合新台幣27,434元)。

(四)報名方式
一、填寫「本局約僱人員公開甄選報名表」(另含具結書)。
二、檢附下列證件:(如證件為英文版本者,請併同隨附中文譯本)
(1)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報名者,請另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影本及中文譯本。如不便驗證,應徵者得檢附由政府立案之翻譯社出具之中文譯
本,並須蓋有翻譯社之店章《含營利事業統一編號》)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須另檢附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之相關證明影本(服務機構所開立加註工作部門及職務內容之工作經歷證明、在職
證明或離職證明)。
(3)其他有利個人審查之證件影本資料(含特殊專長)。
※繳交上開文件資料影本(影印正、反面,A4紙張尺寸)包含中文譯本者,請於每份文件資料影本(影本資料內容務必清晰)右下角空白處填蓋「影本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蓋章」;影本請依
序由上而下裝訂。
※檢附證件之各項資格證明文件,如經查證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除取消錄取資格、受僱用資格外,如涉法律責任時,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三、請於報名期間內逕送(報名截止當日下午5點前)或掛號郵寄(以截止日郵戳為憑,逾期無效)至「802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99號 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人事室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110年約
僱人員-土木類」或「應徵110年約僱人員-電機類」字樣。
四、逾期或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檢附之資料,無論錄取與否概不退還。

(五)其他:
一、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二、備取數名,候補有效期間為自府函發文日起至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或本局未獲分配考試及格人員或考試及格人員未報到,應於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1日解僱,並自錄取人員名單確定公告之翌
日起算。
三、錄取人員應於接獲錄取通知後依限辦理報到,否則以棄權論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之。
四、考試當日如遇颱風、豪雨或其它不可抗拒之情事,經高雄市政府宣佈停止上班時,則考試日期予以順延,並於本處網站(http://www.khms.gov.tw/)公告之相關訊息,敬請應試人員密切注意並自
行上網查閱,以確認本次甄選測驗是否延期。
五、承辦單位暨聯絡電話:
(一)承辦單位:本局人事室。
(二)電話:(07)722-9449轉705歐小姐。
(三)傳真:(07)715-0218。
六、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訂,並由本局隨時公告於本局網站(http://www.khms.gov.tw/)補充之。另本次公開甄選如有任何訊息須公告週知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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