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徵求 臨時人員~2021-12-16

徵才機關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1-12-10~2021-12-16
資格條件 一、未具外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影片剪輯、圖文設計基礎能力。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之專業訓練或相關工作經驗者為佳(需檢具證明)。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國樂教育推廣計畫。
二、國樂推廣短影片製作、推廣品上架、銷售與庫存管理、演出資料彙整建檔及前後臺支援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如票務及行銷)。
工作地址 臺灣戲曲中心(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聯絡E-Mail d110020@ncft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工作期間:自111年1月1日起(依工作表現其契約得續聘)
報酬待遇:依本中心臨時人員酬金標準表給薪,月薪為新臺幣29,449元至35,584元。
報名日期:甄選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16日(星期四)17:30前,送達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報考作業:
一、報名方式:報名方式:110年12月16日(星期四)17:30前(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送達臺灣戲曲中心警衛室(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臺灣國樂團),並於信封上註明「專案助理甄選」,逾期恕不受理及退還。
二、報名資料:請一式3份一併裝於信封袋內,資料不齊者概不受理及退件。
1.報名資料請至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下載,各欄位請以電腦繕打或正楷文字詳填。
2.身分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請簽名加註「與正本相符」):
(1)國民身分證、學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女性免)、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等。考試當天請攜帶身分證件,查驗無誤後始完成報到程序。
(2)學經歷證明文件
A.以國外學歷報考者:應繳交駐外領事館或外交部指定機構認證之畢業證書及中文翻譯(如尚未翻譯者,可先行請翻譯社翻譯成中文後至法院公證)、內政部移民署核發之就學期間入出境紀錄證明書(內容應含入出境國家),及本國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B.以大陸地區學歷報考者:請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規定,繳附教育部採認之文件影本。
甄選方式:資格審查合格者,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如不合格恕不退件。
面試日期:擇日進行面試,確定日期另行電話通知。
面試地點:臺灣戲曲中心(111044臺北市士林區文林路751號)
甄選期間如遇颱風或天然災害,臺北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本次甄選將另擇期辦理,日期於本中心官網公布,不另通知。
若確定面試日期全國防疫警戒未能解除,改以視訊方式辦理面試。

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表請至本中心官網下載。
二、相關證明文件經查證認定與本中心規定不符、故意登載不實或係偽造、變造者,撤銷其報名資格,報考者自負法律責任。
三、錄取名單於本中心臺灣國樂團官網公告,如應考者成績未達理想,得從缺,錄取者試用期3個月,期滿經考核通過後,正式聘用。另視成績酌增備取,候補期間3個月。
四、本中心臺灣國樂團為文化部所屬國家級國樂團,工作時間須配合假日或晚間展演活動,報考前請先評估個人生涯規劃。
五、洽詢電話:02-8866-9600分機1466高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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