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1-03-10~2021-03-15 |
資格條件 | (一) 在一般監督下,運用稍為專業之學識辦理臨時性行政技術或各專業之複雜工作。 (二)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南投縣信義鄉公所(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聯絡方式: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於110年3月15日前,檢具:1.履歷表(請註明日、夜間聯絡電話)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4.相關工作證明,掛號郵寄「南投縣信義鄉明德村玉山路47號 信義鄉公所 人事室 全先生收」,逾期不予受理。(以郵戳為憑,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育嬰留職停薪約僱人員職缺) (二) 備註: 1、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進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約至110年12月31日) 3、薪資待遇:250薪點(折合每月新資為新臺幣34,2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