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徵求 臨時人員(觀護心理處遇師)~2021-03-17

徵才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每月薪資46,887元(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部分保費)、年終獎金(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實際薪資1.5月)
職稱 臨時人員(觀護心理處遇師)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用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21-03-02~2021-03-17
資格條件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且執業登記時間累計滿2年。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point/ excel)。
(六)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在外兼職。
工作項目 觀護心理處遇師應依法務部109年11月20日法保字第10905516330號函辦理下列事項:
(一) 擔任心理師之角色:個別晤談、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1.個別晤談(含個別心理治療/諮商與初步精神疾病篩檢)
不限案件類型,以假釋、緩刑及有動機或明顯主訴的個案優先。
2.團體心理治療/諮商:
視地檢署需求開辦不同類型團體(如:家暴、性侵、藥/酒癮、成長團體…)
(二)辦理地檢署心理師相關行政業務。
(三)其他觀護業務輔佐事項。
工作地址 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至本署全球資訊網下載報名表,並詳實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簡要自述不可省略。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如未提供個人電子信箱),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報名資料請於110年3月17日前(以掛號郵戳或本署收文章為憑,逾期不受理)將上開資料逕寄600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觀護人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臨時人員(觀護心處遇師職缺)」及日間聯絡電話。
(二)待遇:每月薪資46,887元(依勞工保險條例及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被保險人應自行負擔部分保費)、年終獎金(以當年度12月1日仍在職者為限,按實際在職天數比例計支實際薪資1.5月)。
(三)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經審查符合應試資格者,於110年3月19日於本署電子公布欄公告參加甄試之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恕不以書面或電話通知,逾時未參加甄試者,視同放棄,詳情請以本署網站(https://www.cyc.moj.gov.tw/)電子公布欄公告為主。甄試訂於110年3月22日下午2時30分於本署3樓投標室舉行。下午2:15開始報到,2:30進行面試。
(四)應試人員請於甄試當日攜帶國民身分證、心理師證書等正本,以供查驗,未帶者不得參加考試。
(五)本職缺僱用期間自110年4月1日至110年12月31日止,111年是否繼續僱用,須視110年考核結果與111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錄取人員進用時,另如有違反契約情形者,隨時解除僱用。
(六)應試人員經素行調查發現有不良紀錄者,得不予錄取;所填載之報名表資料,如有不實,縱因甄試前未能察覺而錄取,仍應予無條件取消錄取資格或解僱,並追究當事人相關法律責任。
(七)聯絡電話:05-2782601分機207蔡觀護人或分機285劉瓊文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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