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徵求 約僱管理員~2021-02-22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花蓮看守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管理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1-02-19~2021-02-22
資格條件 (一)學經歷: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列情事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三 )男女不拘、惟男性需已服兵役(替代役)持有退伍(役)或免役證明文件者。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擔任收容人戒護管理工作(含夜間勤務)或其它指派工作。
約僱期間:
本次候用人員按排名順序依序進用,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0年司法特考四等考試監所管理員類科考試及格人員錄取受訓日或僱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惟最長不得超過1年。
報酬: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與該辦法附件「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訂定之學歷、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經驗,每月支給報酬標準為約僱五等280薪點至330薪點(折合金額為新台幣34,916元~41,151元)。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日期及方式:自110年2月18日起至同年月21日止,報名相關表件得郵寄(需於報名截止日下午17時前寄達本所)、委託或親自於上班時間(8時至17時)送達本所人事室收(地址:花蓮縣花蓮市美崙日新崗1號,聯絡電話:03-8235716)。簡章及報名簡歷表請至本所網頁(https://www.hld.moj.gov.tw/)電子公布欄自行下載或向本所人事室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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