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高雄市茂林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0-02-21~2020-02-26 |
資格條件 | 一、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有案,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迴避任用、第二十八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符合公務人員陞遷法相關規定。 |
工作項目 | 1.全民造林業務。 2.原住民保留地獎勵造林及全面禁伐業務。 3.山坡地保育利用。 4.土石流防災業務。 5.生態保育業務。 6.自然生態保育隊管理。 7.動植物防疫業務。 8.農業灌溉用水組織管理業務。 9.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 |
聯絡E-Mail | traahi@k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聯絡方式:採紙本(通訊報名或親自送件均可)或現職公務人員線上職缺應徵作業。 【採紙本送件者】: (一)備齊下列資料:公務人員履歷表(直式橫書,每筆資料均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親自簽名;附照片,僅附簡歷表者不受理)、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影印本各1份(以上證件請用A4影印,並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按順序裝訂成冊)。 (二)如具英檢等資格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者,亦請檢附資料影本,無則免附。 (三)109年2月26日前(含2月26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視同放棄)以掛號逕寄(郵戳為憑)高雄市茂林區茂林里11號高雄市茂林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經建行政職系課員及白天聯絡電話】。 【採現職公務人員線上職缺應徵作業者】: (一)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注意公務人員履歷表每筆資料均需登載清楚、簡要自述不可空白、附照片(請至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登打) ,簡要自述空白或未附照片者,視同證件未齊,無法參加甄選,本所不另通知補件。 (二)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具英檢等資格或具身心障礙手冊或具甄審職務職系調任資格之銓敘部證明文件者,註記影本與正本無訛及本人簽章後,完整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並自行確認已授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未完整上傳上開附件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本所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或擇優面試(訪談);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報名者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更、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如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本項甄審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五、聯絡人:高雄市茂林區公所人事室吳先生 電話:07-6801045轉2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