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測量製圖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05~2021-01-18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測量製圖職系有案之現職公務人員。 2.銓敘委任第3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人員。 3.具有實際測量工作經驗者優先考慮。 4.無限制調任情形者(惟若至110年3月1日以後已無限制調任情形者,亦受理報名參加甄選)。 5.本職缺亦歡迎薦任人員報名(註:調任時如已銓敘審定薦任第7職等,在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職務,經銓敘審定仍以原職等任用者,依規定專業加給仍支給薦任第7職等,並以原職等參加考績,詳可洽本所人事人員。)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土地複丈及建物測量業務。 2.辦理地籍圖重測業務。 3.辦理法院囑託測量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政策性案件。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彰化市中興路100號3-5樓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
聯絡E-Mail | personnel@ch-land.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一律採線上應徵。 二、應徵注意事項: (一)應徵前務請至人事服務網 ( https://ecpa.dgpa.gov.tw ) / 應用系統 / B.人事資料服務 / 「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內,維護個人資料、簡要自述及上傳個人大頭照等資料。 (二)應徵請至人事服務網/ 應用系統 / D.其他人事總處業務 /「DK:職缺應徵」系統(或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網址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填寫「我的簡歷」內必填欄位,並至「我的履歷」確認個人完整履歷履歷資料後,點選「應徵職缺」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附件,附件應包含下列資料,請依序掃描成一份PDF檔後上傳: 1.最高學歷證件。 2.考試及格證書。 3.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4.現職派令。 5.現職第1次及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 6.最近5年內終身學習研習紀錄(研習紀錄請至終身學習入口網站擷取總時數及分類時數畫面)。 7.語言能力或其他檢定測驗合格證件等證明文件(若無,免附)。 (三)現職應徵者需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未至人事服務網報名及未同意開放履歷給本所調閱並上傳證明文件者視同資料不齊,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案是否舉行面試,將由本所職務出缺(人事)單位視應徵人員之多寡及用人需求,擇優辦理面試事宜(或電話訪談),資格不符或不符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 四、報名截止日期:自即日起至110年1月18日止。 五、聯絡電話:(04)7222612分機501張人事管理員,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第二課胡課長,電話分機201。 六、如在原任職機關尚有服務義務或原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七、本次甄選正取2名,得視甄選成績擇優增列候補人員最多4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