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經濟部礦務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科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0-09-18~2020-09-25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考三級考試、相當高考三級考試之特種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及格。 2.合格實授薦任第9職等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3.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畢業。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嫻熟礦業政策與法規,且具溝通協調能力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綜理砂石開發供應方案推動執行業務。 2.綜理土石產銷規劃業務。 3.綜理礦業用地及圖資工作圈等相關業務。 4.綜理砂石碎解場及用地使用管理查核。 5.綜理砂石供需各部會作業協調業務。 6.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北市中華路一段53號(本機關未來配合行政院組織調整,將隨同業務移撥至他機關。) |
聯絡E-Mail | Karen97@mine.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有意者請至經濟部網站(http:www.moea.gov.tw)就業資訊下載範例表格填具相關資料後,e-mail至Karen97@mine.gov.tw,並請於109年9月25日前,於本頁面下方點選「我要應徵」,維護更新個人簡歷、簡要自述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包括:(1)最高學歷畢業證書。(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4)最近之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6)最近5年獎懲令,請將上開文件合併掃瞄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 2.甄選方式:(1)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資料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履歷資料恕不退還。(2)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聯絡電話:黃小姐02-23113001分機5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