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海洋及漁業事務管理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21-05-24~2021-06-07 |
資格條件 | (一)具經建行政職系法定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漁業行政業務。 (二)養殖漁業生產區管理業務.漁會輔導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屏東市自由路527號 |
聯絡E-Mail | e0031@oa.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無紙化作業,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履歷」(請上傳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請將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及最近1年考績通知書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上傳,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 3、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4、本項甄選結果得視需求增列候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