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文化資產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280薪點 |
職稱 | 業務助理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1-09-02~2021-09-06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資訊數位整合相關經驗者。 (二)具辦理文化資產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26、28條各款情事及台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本市文化資產保存、維護及活化再利用等相關業務。 (二)辦理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補助之「110年臺中市文化資產資料數位整合計畫」相關業務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本處(403420臺中市西區市府路41巷19號)。 |
聯絡E-Mail | cde111@taichun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檢具資料: (一)本處外補職缺履歷表(請至本處網站https://www.tchac.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資源下載/文資處徵才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證書。 (三)經歷(離職證明或服務證明等)及其他相關證照等證明文件 (四) 報名方式: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將上開資料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於110年9月6日(星期一)下午5時前以電子郵件寄送至cde111@taichung.gov.tw(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業務助理(應徵人姓名))並來電確認,以寄件者寄送日期時間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二、其他: (一)報名人員相關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將擇適當人員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二)應徵資料如有偽照、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三)本職缺得視面試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候用期間為6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2290280轉317江先生。 (公告有效時間:110年9月2日起至110年9月6日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