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徵求 護理主任~2021-06-0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臺中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二)級
職稱 護理主任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1-05-24~2021-06-05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
(二) 符合下列各項條件之人員,始得報考:
1.護理或醫務管理相關學系研究所碩士以上畢業者。
2.證書: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領有護理師證書者。
(1)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護理師)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經歷:
(1)應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取得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所規定師(三)級以上任用資格,並曾任公立醫院或私立教學醫院護理長以上職務,合計七年以上之經歷。
(2)具教學醫院護理主管資歷。
4.教學:具部定講師以上資格者尤佳。
5.研究發表:具5年內著作、論文發表者尤佳。
工作項目 護理行政管理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
工作地址 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
聯絡E-Mail taic10052@taic.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應徵者請依序檢附下列資料,於公告截止日前郵寄至「40343臺中市西區三民路一段199號人事室張小姐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公職師(二)級護理主任」,逾期(郵戳為憑)者恕不予受理,檢附資料如下:
(1)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請附相片、簡要自述不可空白,請註明日、夜間之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護理師證書影本、考試院及格證書影本。
(3)應徵擬任職務工作計畫書1份(至少1,000字,格式不拘)。
(4)相關訓練或經歷證明影本或5年內著作、論文發表資料。
(5)應徵者如為現職公務人員者,請另附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影本、近3年考績通知書影本。
二、初審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
三、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複試(未入選參加複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甄選成績不符本院需求者,得不足額錄取。
四、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04-22294411轉5953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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