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徵求 稽查員~2020-08-28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稽查員
職系 環保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0-08-25~2020-08-28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畢業,具有公務人員高等考試、特考三(乙)等、薦任升官等以上考試及格,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並具有上述任用資格之非本機關現職人員。
(二) 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縣環境清潔維護工作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二)辦理本縣事業廢棄物之擬議與稽查。
(三)辦理本縣髒亂點查報及後續清潔維護計畫之擬定及執行。
(四)辦理陳情案件之稽查追蹤管理工作計畫擬定與執行。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澎湖縣湖西鄉大城北6-1號)
聯絡E-Mail fr06580@phepb.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採「線上報名」方式遞件(恕不受理紙本郵寄應徵)。
1.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2.另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於109年8月28日前email至fr06580@phepb.penghu.gov.tw,並請來電向莊小姐確認(電話:06-9221778分機168),逾期不予受理。
(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現職派令。(4)現職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6)其他外語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
(二)本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必要時擇優通知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截止日期:109年8月28日(星期五)。
※經錄用人員由澎湖縣政府向其原任職機關辦理商調,如原任機關不同意他調者,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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