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役政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其他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4-南投縣 |
有效期間 | 2021-01-20~2021-01-23 |
資格條件 |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畢業者。 二、曾任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相關經驗者尤佳。 三、熟悉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及運用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一、推動全國替代役公益活動。 二、替代役役男公益服務業務及志願服務紀錄冊管理業務。 三、推動本署役男執行公益服務。 四、公益服務經費分攤工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54071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 |
聯絡E-Mail | c614@mail.nc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並有意願者,請檢具個人簡歷(含自傳,請附照片及註明聯絡電話)、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書影本,信封上務必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於110年1月26日前寄(送)達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21號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49-2394453黃小姐,逾期恕不受理。 二、經審查資歷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之應徵者,恕不退件,亦不通知。 三、本次甄選正取1名,並視需要増列候補人員1名。 四、僱用期間:自通知到職日起約2個月(約自110年3月上旬起,代理原因消失應即予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五、工作待遇:比照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之規定支薪(280薪點,折算酬金為新臺幣3萬4,9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