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徵求 村幹事~2020-01-21

徵才機關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
職稱 村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0-01-17~2020-01-21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含)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且經銓敘審定,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一,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四、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孰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一般民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雲林縣水林鄉公所(雲林縣水林鄉水林路12號)
聯絡E-Mail slin108004@shuili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授權本部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完成授權後,至職缺應徵系統-點選「我的應徵」,將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任職期間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等資料(均為pdf檔)上傳至該系統,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者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符合者擇優擇期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核定錄取之翌日起3個月,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
五、洽詢工作內容請電(05)7850001轉17郭課長,其餘問題請電(05)7850001轉43王主任或48陳課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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