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行政院主計總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主計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科員 |
職系 | 統計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名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4-12~2021-04-19 |
資格條件 | 公務人員高考或相當考試以上統計相關類科及格,並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
工作項目 | 辦理綜合統計處統計業務。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廣州街2號6樓。 |
聯絡E-Mail | cincia@dgbas.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說明如下: 1.報名前請務必至人事服務網(eCPA)/應用系統/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確認個人資料正確性(如簡任升官等訓練及格需登錄於考試欄位,主計總處核定之優秀主計人員需登錄於獎懲欄位,英語、日語、法語、德語或西語能力測驗合格並領有證書,須登錄於語言能力欄位);有錯誤或遺漏處,請先聯繫服務機關人事單位修正。 2.請於公告期限內,透過「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步驟提示訊息於公告期限內完成應徵作業。 3.應徵者若有下列情況,請於報名時上傳相關資料: (1)任現職未滿1年者,請檢附最後1次派令掃描檔。 (2)專業訓練認證表:近5年有參加經本總處認證之專業訓練(以1.5倍計算)請至「eBAS/主計人員訓練管理資訊系統/訓練資訊公告區/個人訓練查詢/個人認證訓練紀錄」項下查詢下載。 (3)「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資料有誤或未及更新項目之佐證文件檔案(無則免附)。 4.報名人員之相關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5.報名人數過多時,得就符合資格者,依學歷、考試、年資、考績等資績分數擇優通知面試。如有疑義,請電洽02-23803431綜合統計處劉小姐。 6.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將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