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警察局 徵求 約僱人員~2022-02-22

徵才機關 雲林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五等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1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3-雲林縣
有效期間 2022-02-19~2022-02-22
資格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職)中學校電子、電機或機械相關科系畢業,並具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形。
三、具相關維修經驗或有大貨車駕照者為佳。
工作項目 一、交通號誌故障、天災或撞壞之維(搶)修工作,及員警執行特勤之號誌操控講解等業務。
二、負責特勤等重要勤務執行時,特勤前號誌狀況巡查與勤務中線上待命等業務。
三、主辦有關號誌時相、時制調整等業務。
四、臨時指派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檢具1、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並請於各影本右下角處簽名加蓋私章。
二、請於111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本局交通警察隊(一組)收或公務上班時間親自送達本局收發室掛號(以掛號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號誌維(搶)修約僱人員職缺。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擇優錄取,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試正取人員1名,並列有備取人員,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五、聯絡人與電話:陳達州(05)5326154、傳真(05)5341168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