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雲林縣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五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人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63-雲林縣 |
有效期間 | 2022-02-19~2022-02-22 |
資格條件 | 一、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高(職)中學校電子、電機或機械相關科系畢業,並具二年以上之經驗者(須出具相關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之情形。 三、具相關維修經驗或有大貨車駕照者為佳。 |
工作項目 | 一、交通號誌故障、天災或撞壞之維(搶)修工作,及員警執行特勤之號誌操控講解等業務。 二、負責特勤等重要勤務執行時,特勤前號誌狀況巡查與勤務中線上待命等業務。 三、主辦有關號誌時相、時制調整等業務。 四、臨時指派交辦工作。 |
工作地址 | 雲林縣警察局(雲林縣斗六市大學路三段100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履歷表(請註明聯絡電話、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自傳,並請於各影本右下角處簽名加蓋私章。 二、請於111年2月21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掛號郵寄至本局交通警察隊(一組)收或公務上班時間親自送達本局收發室掛號(以掛號日期為憑,逾期不受理);並請註明應徵號誌維(搶)修約僱人員職缺。 三、資格審查合格者,另行通知參加甄試,擇優錄取,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四、本項甄試正取人員1名,並列有備取人員,若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報到,則依總成績順序遞補。 五、聯絡人與電話:陳達州(05)5326154、傳真(05)534116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