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7-花蓮縣 |
有效期間 | 2021-10-15~2021-10-24 |
資格條件 | (一)具電力工程職系委任第5職等法定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7條已屆限齡退休者。 (三)未有公務人員考試法規定之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全校電源、水源及能源管理事宜。 (二)全校之高壓及一般用電設備(施)維護及管理。 (三)全校消防系統維護及申報,民防系統總隊編組演練及申報。 (四)校園相關修繕事項管理及職業安全衛生業務推動。 (五)全校各項水電工程採購招標等。 (六)襄助全校網路、電腦系統維護、安裝及障礙排除等。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花蓮市建國路161號)。 |
聯絡E-Mail | aa9981@hlc.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配合行政院人事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操作說明請參考https://reurl.cc/kLEqpd)。現職公務人員請於110年10月24日(星期日)前登入行政院人事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包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報名時應將下列資料(若檢附影本請於文件註記「與正本相符」並簽名)依序掃描合併為單一PDF電子檔(A4格式)後,上傳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徵才系統(不超過 10M): 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2.現職派令。 3.最近1次銓敘部合格實授審定函(符合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審定函)。 4.最近5年(105年至109年)考績通知書。 5.考試及格證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身心障礙者或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兵役證明、外語能力證明、其他專長證件 (無免附)。 (三)報名人員須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110 年度第 1次職員甄選基本資料表」e-mail至p318@hlc.edu.tw,未傳送視同證件不齊。 (四)本職缺擇優備取2名(如正取人員未能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公告之翌日起算3個月;惟應試人員均無適合者,得予從缺)。 (五)聯絡電話03-8312318林小姐或丁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