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僑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8~2026-02-09 |
| 資格條件 |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二、具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學歷。 三、具有社群平臺或網站經營實務經驗2年以上者尤佳(請於自傳說明或附佐證文件)。 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系統操作。 五、英文檢定證照成績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者尤佳。 |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辦理本會國內外業務宣傳行銷企劃相關業務。 二、辦理機關社群平臺維運業務。 三、辦理僑務輿情蒐集業務。 四、協助國內外媒體聯繫事宜。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僑務委員會(地址: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 |
| 聯絡E-Mail | yang912@ocac.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9日。 二、報名方式: (一)請於2月8日前填妥報名表:https://forms.gle/qEvBU8uwbTXWVQo69。 (二)請檢附履歷表(含學經歷、自傳、手機及住家聯絡電話)、身分證、國內外學經歷證明正反面影本,於報名期限內掛號郵寄至本會(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7樓 僑務委員會;收件人:僑務通訊社 廖小姐;請於封面註明「應徵僑務通訊社約用人員」及聯絡電話)。 (三)報名文件須於2月9日下班前寄達,逾期、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同資格不符,恕不予受理。 三、書面資料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查驗,驗畢當場歸還),資格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資格證明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備註: 一、僱用期間:自實際進用日起。 二、僱用工資:月支報酬新臺幣45,903元。 三、本職缺約用人員之工作時數、加班、休假等相關權利義務,均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勞工保險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四、如無合適人選本會得不錄取人員,另本職缺得視需要依規定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五、聯絡人:僑務委員會僑務通訊社 廖小姐,電話(02)2327-287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