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畜產試驗所 徵求 技士~2026-03-02

徵才機關 金門縣畜產試驗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5等至7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獸醫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9-金門縣
有效期間 2026-01-29~2026-03-02
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校院大學(含)以上學歷,具獸醫師證書。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考試以上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獸醫 職系任用資格且無限制轉調情形之公務人員。
(三)未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執行本所動物疾病治療。
(二) 執行本所動物防疫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金門縣畜產試驗所(891 金門縣金湖鎮蓮庵里惠民富康農莊17號)
聯絡E-Mail evon0701@mail.kinmen.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金門縣畜產試驗所洪課員(082)332-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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