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國防部軍醫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聘專案企劃師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1-22~2026-01-26 |
| 資格條件 | 因應國軍預防保健、健康促進、菸害暨檳榔防制作業之實際需求,擬甄選約用專案企劃師乙員。其條件如下: 一、學歷:國內外衛生行政、管理等相關科系畢業優先。 二、經歷:曾從事健康促進等相關工作者。 三、上班時段:週一至週五,每日0800-1700時。 四、具word、excel及power point等文書操作能力。 五、其他:負責盡職、品行端正並未涉及司法案件,具服務熱誠且配合度高者。 |
| 工作項目 | 國軍菸害暨檳榔防制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海軍司令部】。 |
| 聯絡E-Mail | tobaccofree791@gmail.com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應徵方式: 一、請備妥下列文件: (一)個人履歷表。 (二)A4紙張直式橫書自傳(200字)。 (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五)相關工作證明。 二、書面資料請於115年1月26日(郵戳為憑)前郵寄至海軍司令部,信封請註明「應徵國軍菸害暨檳榔防制中心專案企劃師」。 三、郵寄地址:臺北市中山區北安路305號(督察長室軍醫組柯弼韶少校收)。 四、聯絡電話:02-25332349。 備註: 一、錄取人員請於到職後補上警察機關核發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 二、工作時間及其他管理事項依本中心規定及勞動基準法等相關法規辦理。 甄選方式: 一、採兩階段方式,分別為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初審,經審查合格後,進入第二階段筆試及面試複審。 (一)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初審:檢具資料須符合書面資料要求,資格符合者另行電話通知參加第二階段複審;書面審查不符合資格者,不另行通知。 (二)第二階段(筆試、面試複審):分為筆試及面試,筆試佔40%,面試佔60%。 二、錄取與任用: 依第二階段複試成績遴選錄取者,續以電話通知任用報到時間。 三、甄選正取1名,其餘人員依成績依序備取,合格者以電話通知到職;無法依時上班者,將依序遞補。 四、其它: (一)公告收件時間:115年1月26日1700時止(以掛號郵戳為憑)。 (二)預劃甄試時間:公告截止日後14日內辦理甄試,並電話告知甄試時間、地點。 五、本案未盡事宜,另案公布辦理。 六、聯絡人:柯弼韶少校 02-253323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