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徵求 技佐~2026-01-31

徵才機關 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技佐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1~2026-01-31
資格條件 1.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大專以上電子、電機、資訊等相關科系畢業,具資訊專長者尤佳。
3.工作認真積極,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與敬業處事態度。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9條之1、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形。
工作項目 1.主控室班務輪值及機務故障排除處置。
2.協助辦理廣播發射、成音暨轉播設備之修護、保養與檢驗。
3.廣播機務執行及公文簽辦。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5號
聯絡E-Mail myj_chen@ner.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限期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一)現職派令、(二)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如現職非銓審電機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者,另須檢附曾任電機工程職系或相關得予調任職系之銓審函影本)、(三)最近3年考績如有尚未核定者,請檢附機關出具之當年度考績證明、(四)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英語檢定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無者免附)。未上傳附件或資料不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
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為預估缺。經甄選錄取者,依公務人員任用遷調有關規定辦理商調及任用程序。但服務機關未能依本臺函商同意過調者,不予遴用。
五、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備取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得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六、聯絡電話:
1.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311謝先生。
2.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02)2388-0600轉171人事室陳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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