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教育部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 職稱 | 專員 |
| 職系 | 文教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5~2025-12-10 |
| 資格條件 | 一、具國內外政府立案之學校學士以上學位。 二、高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備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形,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
| 工作項目 | 一、雙語計畫規劃與推動(含政策規劃、專辦規劃、審查作業、線上系統、協作平臺相關會議、立法院擬答、預算回應等質詢事項、國際組織合作案) 二、促進國際生來臺暨留臺實施計畫(含國家重點領域國際合作聯盟)規劃與推動 三、雙語計畫教學資源中心、培力英檢規劃與推動 四、全英學程、英檢畢業門檻、雙聯學制整體回應 五、部分學校學則教務章則相關修訂備查事項及品質查核協辦其他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 聯絡E-Mail | huk0303@mail.moe.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採線上應徵方式,說明如下:一、線上應徵: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程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二、上傳資料(請將下列資料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PDF電子檔上傳):1.教育部職員陞任意願書(意願書請簽名或蓋章,並註明高等教育司專員、白天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檔案請至本職缺附件下載,或至教育部網站下載(教育部各單位/人事處/人事處重要業務/電子布告欄)。2.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3.考試及格證書4.符合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相關證明(如銓審資料已能證實具該職系任用資格者則免附)5.語言能力證明、專業證照證明(無則免附)6.身心障礙證明文件(無則免附)。三、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資格未符(意願書及銓審函未於公告期限內備全者,視同資格不符)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四、本職缺得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人,候補有效期間為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又本職缺係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5條第3項辦理公開甄選,教育部現職人員不得參加。五、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教育部人事處組編任用科黃小姐,電話:02-77365932,電子郵件信箱:huk0303@mail.moe.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