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徵求 約聘人員~2026-01-19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7等
職稱 約聘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6-01-07~2026-01-19
資格條件 具備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一)國內外土木、建築相關研究所畢業得有碩士以上學位者。
(二)國內外大學土木、建築相關系所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三)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土木、建築工程規劃設計、施工履約管理及行政作業等相關事項。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6樓)
聯絡E-Mail ting1025@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聘用期間: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補助經費不足時即無條件停止聘用,不得異議。
>待遇:328薪點(現為328 × 139.1(薪點折合率)=45,624元,薪點折合率隨行政院標準調整)。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A4格式文件如下:
履歷表(如附件,自傳不得空白,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身分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工作經驗證明(如服務證明書或勞保投保資料)等。所附證明文件如為影本,請逐一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親自簽名。
(二)報名資料袋請註明「應徵年度計畫約聘人員-328薪點」,於徵才期間內親自送件或掛號郵寄至「802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6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新建工程處人事室收」,逾期(郵寄者以郵戳為憑)或證件書表檢附不完整或錯漏者,不予受理報名;資格不符或未受理者不另行通知。
(三)資格條件經本處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總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亦不退還履歷資料。
(四)所提供資料如有不實錯漏或自始未具甄選資格或不得聘用者,除取消資格外,如涉及相關法令責任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備註:
(一)本甄選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並以遞補與本計畫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二)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三)依據本處契約書,受聘人員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第二十七條及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八款、第十款及第十一款所定不得聘用之情事,且不得在中國大陸設籍、領用相關證件。
(四)本徵才資料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聯絡人:陳小姐,電話:07-3368333#5687 (12:00~13:30 非上班時間,請勿來電)
詳細工作內容請洽土木工程設計科王先生,電話:07-3368333#2340
刊登網址:https://ncd.k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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