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北市立天文科學教育館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1職等至委任第3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3-04~2025-03-10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具公務人員合格實授薦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之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三、具本職缺工作項目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五、陞任人員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辦理;遷調人員如為現職人員,任現職須滿1年以上,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
工作項目 | (一) 假日科教活動。 (二) 展場諮詢服務。 (三) 志工相關業務。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 |
聯絡E-Mail | at4359@gov.taipei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自114年3月4日(星期二)起至114年3月10日(星期一)止,郵寄報名或線上報名。 二、郵寄報名者,請將有關證件及書面資料於114年3月10日(星期一)前以限時掛號寄達本館人事室(地址:臺北市士林區基河路363號;郵遞區號111013),信封上註明『應徵綜合行政職系書記』,(以本館收件簽收時間為準,非以郵戳為憑,請儘早投寄)。應繳驗表件如下: 報名表、相關證件、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繳驗之證明文件如有不實者,除取消甄選及錄取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送件逾期、資料不全或不符合報名資格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另為提倡節能減碳政策,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一)甄選報名表(如附表1,請務必附簡要自傳及於「報名者簽章」處親自簽名,否則視為證件不齊),並請貼妥最近六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照片1張。 (二) 現職派令 (三) 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綜合行政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四) 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五)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六)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七)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八) 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九) 切結書(附表2)。 (十) 具結書(附表3)。 三、線上報名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並檢附1.現職派令 2.最新銓敘部審定函(現非綜合行政職系惟曾審定有案者,請加附綜合行政職系合格實授審定函) 3.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7.其他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影本、外語能力檢定證件等,無者免附) 8.切結書 9.具結書(切結書及具結書請至本館網頁https:// tam.gov.taipei/公告資訊/館區動態下載),掃描為同一pdf檔後上傳系統,檢附資料不全視為資格不符,如有報名或甄選方面疑問,請電洽本館人事室(聯絡電話02-28314551轉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