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委員會 徵求 專員~2025-07-09

徵才機關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7-03~2025-07-09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三、具外語能力者。(英或日語尤佳,請檢附相關證照或英、日檢定成績)
四、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及其人民陳情或民意信箱,以及彙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推動外國商會白皮書相關業務。
三、辦理法制議題研析及法制相關作業。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6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處)
聯絡E-Mail ak5966@nd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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