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家發展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
職稱 | 專員 |
職系 | 法制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7-03~2025-07-09 |
資格條件 |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或相當考試及格者並具法制職系任用資格。 二、具國內外大學法律學系學士(含)以上學位。 三、具外語能力者。(英或日語尤佳,請檢附相關證照或英、日檢定成績) 四、工作態度佳,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能配合需要調整工作內容。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十二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
工作項目 | 一、辦理「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及其人民陳情或民意信箱,以及彙辦「政府科技發展計畫」等相關業務。 二、推動外國商會白皮書相關業務。 三、辦理法制議題研析及法制相關作業。 四、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1段2之2號6樓(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處) |
聯絡E-Mail | ak5966@nd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期限:自即日起至114年7月9日止。 二、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俾完成授權本會於甄選期間可取得履歷資料,另將現職派令、審定函及畢業證書等資料影本上傳至該系統。 三、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約請面試及筆試(必要時得採視訊面試),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人:人事室許小姐,聯絡電話:02-231659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