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7-17

徵才機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50-彰化縣
有效期間 2025-07-10~2025-07-17
資格條件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與活動規劃之能力。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本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1.預防保健行政業務
2.勞務委外案履約管理及結報
3.一般採購
4.臨時交辦事宜。
工作地址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聯絡E-Mail vhch1136@mail5.va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恕不受理紙本應徵。本案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賴小姐。
2.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家服務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家擇優錄取1名及候補3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月支報酬:38,94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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