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7-10~2025-07-17 |
資格條件 | 1.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相關科系之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文書處理、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與活動規劃之能力。 3.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者。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5.本職缺係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職缺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之前1日止,應無條件解僱。 (如經費來源不足、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有關規定等)應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附註: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因公致身 心障礙退除役官兵及一般退除役官兵者,依序優先錄用。 |
工作項目 | 1.預防保健行政業務 2.勞務委外案履約管理及結報 3.一般採購 4.臨時交辦事宜。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田中鎮中南路二段421號 |
聯絡E-Mail | vhch1136@mail5.va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應徵,恕不受理紙本應徵。本案聯絡電話:04-8747647轉107;聯絡人:賴小姐。 2.凡具前述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至本家服務者,請於114年7月18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並檢附身分證、畢業證書、工作經歷證明之pdf檔上傳(未上傳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備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3.證件不全或資格不合者不予受理且不退件,報名人員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4.本次甄選必要時,得辦理面試;由本家擇優錄取1名及候補3名,如應徵者均不適當時,本家得予從缺。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6.月支報酬:38,948元 。 |